本标准适用于碱式碳酸铅珠光颜料浆分散于苯二甲酸二丁酯等有机载体。它主要用于制造珠光有机玻璃,也可用于聚氯乙烯制品以及赛璐璐聚酯树脂等材料中,以取得高光泽的装饰装饰效果,本品可与清漆混合作为珠光涂料,使用温度不得超过180℃,因含有铅盐不宜于盛装食品等容器的制造。
一、技术要求
合成珠光颜料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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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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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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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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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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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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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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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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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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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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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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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余物(300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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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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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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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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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验方法
1 外观的测定
目测。
2 结晶含量的测定
称取2~3g(称准至0.0002g)经搅拌均匀的样品,放置恒重的的离心管中,加入5~6ml丙酮,用光滑的细棒(玻璃或不锈钢)搅拌,使样品中的溶剂溶于丙酮中,然后用滴管吸取丙酮冲洗细棒,将丙酮溶液置于离心机内快速离心后,倾去上层清液,按上法再加丙酮萃取三次后,将离心管于105~110℃烘干至恒重。
碱式碳酸铅结晶含量X1(%)按式(1)计算:
X1=m1/m×100 (1)
式中
m1——碱式碳酸铅(沉淀)质量,g;
m——样品质量,g。
3 筛余物测定
称取定量经搅拌均匀的合成珠光颜料置于小烧杯中,称准至0.0002g,加入3~4倍乙酸乙酯或丁酯搅拌均匀后,用300目已恒重的2型标准铜丝筛网过滤并用上述溶液冲洗网面3~4次,置筛网于105~110℃烘至恒重。
筛余物含量X2(%)按式(2)计算:
X2= m1/m×100
式中
m1——烘干后筛余物的质量;
m——样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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